西政考研新《行政处置法》中的“片面差错”(西政考研)

长时刻以来,片面差错应否作为行政处置行为的构成要件存有争议,并一度变成争论的抢手论题。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了修订后的《行政处置法》,其间第33条第2款规则:“当事人有根据足以证明没有片面差错的,不予行政处置。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这是片面差错归入行政处置考量的一次重要准则立异和打破,也是这次《行政处置法》修订的一个亮点,是从法令上树立了行政处置差错推定准则。因为行政法律实习的专业性、凌乱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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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等特征,如何正确了解和适用行政处置差错推定准则,是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学校薯

长时刻以来,片面差错应否作为行政处置行为的构成要件存有争议,并一度变成争论的抢手论题。2021年1月22日,十…

长时刻以来,片面差错应否作为行政处置行为的构成要件存有争议,并一度变成争论的抢手论题。2021年1月22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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