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考研葛维汉眼中的中国宗教之树_研究_影响_家庭(考研 民族学)

原标题:民族学考研:葛维汉眼中的中国宗教之树

葛维汉眼中的中国宗教之树

相较于以往“只述不立”的风格,在《中国西南的民间宗教》中,葛维汉较为清晰地表述了他的研究立场。他首先强调西南区域居住着汉人和各少数族群,他将这些少数民族归并于中华民族的大范围内。他的研究包括了汉人和少数民族宗教,这些宗教处于一种混合的互相影响的状态,所以他将西南宗教视为一个整体来阐述,并认为这些宗教中,汉人宗教的影响力最大。他说:“华西的社会和宗教习俗呈现出汉人文化和其他文化及少数民族文化的混融状态,如印度、西藏、苗、倮倮、羌、掸或傣等等。而他们之间的文化又难以确定到底是谁借用了谁的,但最主要和影响最大的是汉人的文化。”[4]32葛维汉当时已经接受了实地调查的方法,主张研究现存民族的状态,但他注意到,像西南这样一个民族杂居的地方,研究单独的族群时,对历史的引进是必须的。葛氏在文中大量引用汉文经典以佐证羌民确实是由东部迁来,原属于中国,在此论证过程中,他将汉文记载当成“事实”使用,此种将中国传统学术引入到人类学民族学研究里在当时就已被广泛接受。

葛维汉在文中追溯了中国早期的宗教现象,将中国宗教归纳为一个“树形图”,刻画了一棵包含根、干、枝和叶的“中国宗教之树”:

中国宗教或许可以被比作一棵大树,这棵树有一个主干、三大分枝、一些小的树枝并且还有很多更小的枝条依附在主干和分枝上。从地面到树顶的主干是中国的流行宗教(popular religion),三大分枝是佛教、道教和儒教。从唐朝开始,伊斯兰教已经占据了一定地位,近年来基督教也开始发展。小树枝是儒坛、巫教和同善社。更小的枝叶便是佛教、道教的各个宗派及次宗教。同样,中国的宗教还有一个主根及一些大的侧根,侧根上还有很多须根。主根便是中国流行宗教的前身,它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周代和商代,甚至到新石器时代。一个大的侧根便是来自印度佛教的影响。另一些更小的根便是中国和西亚、欧洲及中国四周的少数民族的接触。[4]45

通过对这棵“树”的描述,他将中国宗教的历史发展描述为大树由根到茎的关系。这个“历史之根”究竟是什么呢?他将其归结为以家庭为中心的祖先崇拜和商周人敬天的习俗。

中国人自古便是农业民族,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家庭的发展逐渐发展成宗族或家族,最终形成一个民族。家庭的利益是一切出发点,个人利益涵盖在家族利益之下。孝道是中国文化所提倡的,这也最终影响到了中国的社会及宗教领域,于是宗教便是一个家庭和社区共同的事件,而道德伦理便是全社会的。在以家庭为中心的背景下,子孙必须孝敬老人及祖先;在阴阳观念下,阴性的女人必须遵从阳性的男人,即自己的父亲、丈夫和儿子。葛氏认为,这种家庭模式在政治中同样存在,君主便是臣民的父母,他们之间互相依靠犹如父母和子女间的依赖,中国的地方官员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键联系。君主应为人民树立榜样,他的成功可以为民带来福利;而为民者应像遵从自己的父母一样遵从君王的命令。他还强调,中国人是一种社会性思考的民族,他们的道德伦理是社会性的,在判断好坏时,通常是以是否能为人类特别是自己的家庭带来利益作为参考,于是祖先崇拜应运而生。从商周的考古及记载中可以得知,当时祖先死去后会有大量陪葬,后代子孙也会利用占卜祭拜等问求祖先,寻其保佑。

葛维汉认为在周代有一次大的道德发展和改革极大地影响了后来的宗教与习俗。周人开始相信神灵具有惩恶扬善的功能。商周人以敬天为主,称天为“帝”或者“上帝”。但他认为这并不能说明早期的中国是一神教,同样的情况存在于非汉人的东部、南部和中亚的各少数民族中。商代并非只崇拜天,同时还崇拜其他神,如:龙女、西王母、风王等。在周代还有次级神灵,如战争之父、农神、灶神等,同时,天地间的自然物如日月山水都是中国人崇拜的对象。他认为,虽然周以后中国人开始交替使用“天”和“上帝”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早期社会的中国人是一神教,因为他们还信奉次级神灵,且这些神灵的数字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增长,以至无法统计。商周的“天”或者“上帝”指意相同:他是最高神,是一个最初参与到人类及人类社会公正之中的神,他惩恶扬善。[4]8在羌民研究中,他认为,羌民的敬天习俗便是直传于周人。[9]47

除了对宗教来源的追溯,在对西南混融的宗教研究中,葛维汉受到海顿的影响,在区分中国宗教时基于很强的文本基础——他将儒教、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及基督教这些拥有经典的宗教称为“主要宗教”,将大众的无文本的宗教称为“流行或民间宗教”,附着在这两种之上的还有“次级宗教”。和葛兰言典型的中国宗教研究一样,葛维汉将民间宗教奉为主干,主要宗教为其分枝,而次级宗教是其枝叶。中国宗教的主根是商周以来的以崇拜天和祖先为主并附带崇拜各种次级神灵及自然万物的“小传统”,而儒教、道教等是从小传统上生发出来的主干,周边各少数族群作为枝叶当然要吸收主根和主干的“营养”,受其影响;但同时中国宗教的须根又是来自西亚、欧洲及与周边少数民族的接触。也就是说,羌民这样的少数民族宗教在葛氏看来既是中国宗教的“因”又是其“果”,整体上是一种交融的互相影响的状态。

葛维汉对中国早期宗教的描述和看法直接影响到他对其他周边民族的研究。他将西南少数民族宗教归为中国的“次级宗教”,将其分为非汉人宗教:川苗、倮倮或诺苏(今彝族)、羌民、藏民或喇嘛教;汉人宗教:儒坛、巫教、同善社、妈教(mother religion)。关于羌民研究,葛维汉十分赞同羌系民族是周人之后代的建构。他提到周武王的祖母便是一名羌女[9]8,羌人联合周人灭掉商的历史印记也为他所接受,并指出西南几个支系很可能都是古羌人的后裔。早先被封侯的羌人在历史的发展中慢慢融入汉人。虽然他在对羌民的研究中并未对羌民的社会组织结构进行描述,但他注意到羌民对祭祖的重视,并认为他们可能是从汉人那里借用过来的。[9]44羌人祭天更是周人的直传,在祭天的同时也祭拜各种次级神灵及天地自然万物。他也注意到现存羌民的祭祀仪式有两种,一种是公共的祭天仪式,一种是在自家屋顶的较小的祭祀仪式,这样二分的仪式似乎在暗示社区和家庭之间的关系,或羌民社会的组成结构与古之商周之人相类似。对于苗、彝的研究,他也抱着类似的观点,如对川苗的祭祖及多神崇拜的叙述。如此,西南少数民族宗教尤其是羌民的宗教和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说是同源,但是又因少数民族向西部的迁徙,从而保留了最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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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化,是早期文化衰落的表征;而留在汉人地区的羌人则受到汉人文化与宗教的影响从而被汉人所吸收。

葛维汉也注意到羌民西部强大的藏民,他说:虽然羌民被藏民的喇嘛教或者汉人的文化和宗教所吸收,但羌民有他们自己的习俗和宗教,只不过受到汉藏的影响很大。[3]90他们是靠共同的语言、信仰及实践组合在一起的一个少数民族。虽然葛维汉多次强调研究羌民的困难,因为他们的语言多样,并且有一些羌民说汉语,习汉俗但又自称为羌,羌民和汉人、嘉戎及其他少数族群的接触已经存在很多世纪。羌民与嘉戎、瓦寺的接触让他们拥有藏民的一些特征,比如服饰和歌舞。文化传播是最好的解释羌民习俗的路径。但是葛维汉还是肯定地说羌民本身是一个少数民族,因为他们认为拥有很多自己的社会和宗教习俗,比如他们的着装和语言就将他们和其他民族区分开来。[3]93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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